我的妻子在三个星期前向我讨休(胡莱尔),我同意了,条件是她要归还我给她的几个戒指,她也都做到了;我在你们的网站读了关于女方讨休(胡莱尔)的更多教法律例,我发现最正确的主张就是:讨休的女人的待婚期是一次月经周期。 问题是在妻子的月经开始之前,我俩发生了好几次性行为,我俩的做法是否有罪?这种做法是不是通奸?我同意她讨休之后,又与她发生了性行为是否意味着我与她复婚了?她在完成讨休(胡莱尔)的条件之前必须要从月经中干净吗?或者在来月经的那一天婚姻已经结束了?愿真主回赐你。
在决定是否离婚的时候可以做“祈善拜”吗? - (中文)
在决定是否离婚的时候可以做“祈善拜”吗?
丈夫在和我结婚之前与一个女人有关系,他为她而休了我,但他在我面前没有说出离婚的字眼,也没有给我离婚书。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:他的家人告诉我,他已经休了我,他们至今没有给我出示离婚书。我的婚姻仍然是有效的吗?或者在我的这种情况下,我与他已经彻底断绝了婚姻关系吗?
我已经两次被休,第一次是因为我要求我的丈夫能抽出一点时间,放下自己的和其它家人的事情,和我及我的孩子们在一起,哪怕每个月只有一天。第二次的原因,是丈夫在我的孩子们的面前表示对另一个妻子的喜爱,和对我的轻视,不顾我和我的孩子们的感受,在他与这个妻子结婚前,就曾当着我的面用电话向她表达爱意,现在他走了,抛下我自己和孩子们,也不和我们联络,只是通过亲属把生活费转交给我们。 如果我离婚了,真主是否会以他的恩典赏赐我更美好的生活,使我得到满足,以更好的生活替代我从这个狠心人那里受到的委屈,或是这样做就是不满意于真主的定度?我是否有权利拥有丈夫,和他在互相爱慕、关心的环境下生活,还是我和我的孩子们就这样拿着那他给我们的,更使我显得低贱的生活费,生活在屈辱和卑贱中?我是算做一个忍耐者呢,还是一个弱小的受欺侮者?我因为害怕离婚这个词,已经这样生活了十一年。
离婚 - (中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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