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戒期间背婴儿背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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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戒期间背婴儿背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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لبس حمالة الطفل أثناء الإحرا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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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 - 1435
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
受戒期间背婴儿背带
问 :主命副朝期间背婴儿背带的断法是什么?这个婴儿背带在英文
中称“kengoro”
答 :一切赞颂全归真主!
受戒期间背各种婴儿背带都是无妨的。因为它不属于受戒期间明文禁止的衣物范畴,也不在其所属含义内。类似于它的如;水壶、饭盒、用绳子绑在身上的行李等等这些都是一样的断法,不属于受禁之物。
受戒者不能穿戴衣衫、裤子、宽大的连帽大袍、帽子、靴子。依据为《布哈里圣训集》第(5808)段和《穆斯林圣训集》第(1177)段中所收录的圣训:据阿卜杜拉·本·欧麦尔(愿真主喜悦他俩)传述:一个男子说:“真主的使者呀!受戒者应穿什么衣服?”先知说:“受戒者不要穿衣衫、裤子、宽大的连帽大衣、靴子,除了没有拖鞋者可以穿低于脚踝的任何鞋子,不要穿染有番红花和黄姜的衣服。”这还包括男、女式大袍、短裤、小帽子、袜子等各种常规下按肢体体形缝制的衣物。
学者伊本·巴兹(愿真主慈悯他)就受戒者禁止穿的衣物曾详细解释道:“圣训已详细解释了缝制品即依任何肢体形体缝制的衣物如衣衫、上身的背心,下身的如裤子等等。由此类推还包括所有按手脚肢关节生产、缝制的物品如手套、靴子等等。”摘自学者伊本·巴兹的《教法案例解答全集》(17∕118)
学者伊本·欧塞敏(愿真主慈悯他)说:“如果有人按传统背着剑或抢也是允许的,无论是从字面还是内涵中它都不在圣训所指的范畴内。如果在肚子上系上皮带、在脊被上背上水壶、饭盒这都是允许的。重要的是使者(愿真主赐福他,并使他平安)已明文指出了受禁之物,与其类似,与其同意;与其有别的,则不为禁物;模棱两可的,则为合法的”。摘自《榭勒哈牧牧提阿》(7∕152)
关于婴儿背带则不外乎学者们所提的:所背东西的范畴,它类似于用绳子把行李绑在身上。可参照《曼哈尼·哲理礼·榭勒哈·穆赫泰所勒·哈利里》(2∕308)
真主至知!